为什么从类内部访问类变量需要“自我”。在Python中?
摘自Python历史:添加对用户定义类的支持:
相反,我决定放弃隐式引用实例变量的想法。诸如C ++之类的语言使您可以编写this->foo来显式引用实例变量foo(以防存在单独的局部变量foo)。因此,我决定将此类显式引用作为引用实例变量的唯一方法。另外,我决定将当前对象(“this”)作为一个特殊的关键字,而不是简单地将“ this”(或其等效)作为第一个命名参数。实例变量总是总是被引用为该参数的属性。
使用显式引用,不需要为方法定义使用特殊的语法,也不必担心与变量查找有关的复杂语义。取而代之的是,仅定义一个函数,该函数的第一个参数与实例相对应,按照惯例,该实例称为“self”。例如:
def spam(self,y): print self.x, y
这种方法类似于我在Modula-3中看到的方法,该方法已经为我提供了导入和异常处理的语法。Modula-3没有类,但是它允许您创建包含完全类型化函数指针成员的记录类型,这些成员默认情况下初始化为附近定义的函数,并添加语法糖,以便如果x是这样的记录变量,而m是一个该记录的函数指针成员,初始化为函数f,然后调用xm(args)等效于调用f(x,args)。这与对象和方法的典型实现相匹配,并使得可以将实例变量与第一个参数的属性等同起来。
因此,由BDFL自己说,他决定使用显式自我而不是隐式自我的唯一真实原因是:
这是明确的由于查找必须在运行时完成(而不是像其他语言一样在编译时进行),并且具有隐式自身,可能会增加查找的复杂性(并因此增加成本),因此它更易于实现。编辑:Python FAQ中也有一个答案。
解决方法我正在学习Python,对于这个类的方法中的访问类变量,我有一个比理论更实际的问题。
例如,我们有:
class ExampleClass: x = 123 def example_method(self):print(self.x)
为什么一定要准确地写self.x,而不仅仅是写x?x属于类的名称空间,使用它的方法也属于该名称空间。我想念什么?这种风格背后的原理是什么?
在C ++中,您可以编写:
class ExampleClass {public: int x; void example_method() {x = 123;cout << x; };};
它将起作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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